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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网站建设管理办法

[日期:2009-05-06]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网站建设,充分体现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建设思想,确保学院网站的健康发展和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昆明学院校园网是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的接入单位和组成部分,并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建设昆明学院网站,从事非经营性教育类互联信息服务。院内网站需严格遵守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服务管理办法》、教育部《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依法开展教育类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二条  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学院信息化工作,网络管理部负责学院网络的规划、建设、维护和安全,为学院各单位和教职员工提供网站空间服务,负责网站的申请、审核、停用及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学院网站的安全有效运行。
  第三条  昆明学院网站的单位用户必须是院级单位、处级单位,或相对独立的挂靠单位。各单位要依据本管理办法进行网站建设和管理,并接受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未经学院批准,学院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昆明学院××”在公众网注册域名和开办网站,发现有违反规定者学院将做严肃处理,必要时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网站信息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第二章  网站的申请与终止

  第六条  单位用户网站申请
  1.所在单位的网站负责人需填写网站申请表,并由本单位分管网络信息工作的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一式两份。
  2.所在单位的网站负责人需携带申请表和有效证件到宣传部办理注册、审批手续。经审核,在网站建设符合本管理办法的前提下,由网络管理部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空间分配、域名解析和FTP服务。
  第七条  教职员工个人网站申请
  1.学院在编教职员工需要填写《昆明学院教师个人网站申请表》,本人亲笔签名,一式两份。
  2.教师携带申请表和本人有效证件到宣传部办理注册、审批手续。经审核,在网站建设符本管理办法的前提下,由网络管理部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空间分配、域名解析和FTP服务。
  第八条  网站的终止
  1.各网站在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如违背本管理办法或违反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学院有权终止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院内部门变更造成的网站终止,学院将作为自动终止处理。 
  3.各网站不得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一旦发现网站从事商业活动,学院将终止该网站的所有服务。
  4.网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学院有权终止其运行,直到整改完毕。

第三章  网站备案

  第九条  网站备案 
  1.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坚持依法管理。
  2.所有域名为XXX.KMU.EDU.CN和XXX.KMU.CN的网站都必须向网络管理部备案,网络管理部统一向CERNET全国网络管理部登记备案。
  3.拥有教学科研网独立IP地址的单位不得将非教科网域名绑定在教科网IP地址上,一旦发现学院有权收回其教科网IP地址。
  4.网站备案方案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建立院内网站年度审核制度,对已备案网站进行动态管理。

第四章  网站的管理与维护

  第十条  学院网站由分管网络信息工作的副院长负责,部门网站要明确指定一名部门领导负责。每个单位至少要指定一名网络信息员,并报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网络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的编辑、提交和网站维护。
  第十一条  网站信息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不得发布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得发布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得发布内容不宜公开的资料。加强网站安全建设,禁止在网站中储存、传输木马、病毒等恶意程序。
  第十二条  为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各单位应加强对信息资源、信息员的管理,做好信息的收集、归类、整理,并对需要发布的信息进行时效性、安全性、保密性把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的责任人,对本单位提交的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除经学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同意外,不得在网站当中加入评论、论坛、博客等相关功能。若须增加此类功能,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由专人负责管理实施。

  第十三条  各单位网络信息员需对其网站数据库和页面文件进行定期备份。
  第十四条  网络管理部负责对各网站的计算环境进行日常维护及每月和每季度的例行维护。
  第十五条  网站实行年度审核制,每年由学院相关部门依据管理办法对各网站进行审查和考评。对于考评优秀的网站给予部门和个人一定的奖励;对于考评不合格的网站在院内通报批评,并暂停服务,直至整改合格。

  第十六条  对于网站建设中所使用的第三方程序及相关服务系统软件,若发生软件著作权、版权纠纷。其相关法律责任由网站建设部门及相关开发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经第X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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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校园网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协议 下载


昆明学院校园网二级域名管理协议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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